近年来,随着网络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微信、支付宝、财付通等移动支付方式兴起,因其有着不用找零、相对便利等优点,使之成为越来越主流的支付方式;但是这种非现金支付发展,也导致部分商户出现歧视或排斥现金支付的现象。
非现金支付的“盛行”,存在着以下几点弊端。
一、排斥弱势群体。电子支付对数字技能和设备条件有要求,而一些老年人、低收入人群、部分农村居民等可能没有这些条件和习惯。如果商家歧视或排斥现金支付,这些人可能会被边缘化,受到不公平的对待,导致社会不公平和不平等。
二、电子支付也存在一定的风险。比如电子支付过度依赖网络和技术的稳定性,一旦出现故障,交易便会中断或失败;同时也存在大量个人信息被第三方收集、分析、泄露的风险。
三、威胁人民币的主权地位,电子支付的过度发展,会削弱央行对货币发行和流通的控制力,影响货币政策的有效执行。
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8〕第10号中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是人民币,包括纸币和硬币(以下统称现金)。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告示等方式拒收现金,依法应当使用非现金支付工具的情形除外。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中国人民银行拒收人民币现金专项整治工作要求,进一步巩固人民币法定地位,切实践行“现金为民”理念,维护良好的人民币现金流通环境,青岛银行临沂罗庄支行积极开展整治拒收现金专项行动。
通过在网点营业厅循环播放整治拒收人民币违法等宣传语句,利用客户办理业务等候间隙向客户递送宣传折页,讲解人民币相关知识;同时通过走进周边商户、停车场以及厂企单位内发放宣传折页,开展深入宣传。
同时,我支行也积极为商户及居民做好零钞存取、小面额人民币兑换工作;临近新年,我网点也做好了新钞的兑换准备工作,积极做好人民币的供应工作。
人民币是我国的法定货币,体现着国家信用,是最基础最广泛使用的支付工具之一。人民币现金是我国境内最基础的支付手段,在保障公众支付权利、促进文化传播及在极端情况下稳定公众预期等方面具备不可替代的优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