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整治拒收人民币乱象,提高金融消费者认识,保障金融消费者权益,12月以来,建行兴垦支行组织开展整治拒收人民币现金宣传专题活动。支行全员参与,多措并举,取得积极效果。
第一,对于到行客户,兴垦支行行员积极宣传关于人民币的使用知识。向公众普及人民币的法定地位和使用规定,提醒商家和个人应当依法接受人民币支付,并加强对人民币的保护和使用。并且⼒争让厅堂⼯作⼈员的宣传提醒⼯作常态化、标准化。
第二,向佳木斯市向阳区旺鸿互联网咨询经营部等个体工商户宣传人民币金融知识,商户承诺在日常业务经营中接受人民币现金支付,不采取歧视性措施排斥人民币现金支付,自觉接受公众监督。并与商户签订不拒收人民币现金承诺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规定,人民币现金是我国法定货币,拒收人民币现金属于违法行为,违者将受到行政处罚(每季度处罚案例见中国人民银行官方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