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整治学生违规骑行电动(摩托)车致家长一封信

惠阳金辉实验学校德育处
编辑于2023-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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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各位家长:

      您好!

      交通安全关系到每个家庭的幸福,更关系到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近期,社会上因中学生违规骑电动车、摩托车而造成交通事故的情况屡见不鲜,事故现场触目惊心,多少花季生命就此凋零。对此我校高度重视,现经摸排调查,发现依旧存在部分学生骑行电动(摩托)车的问题,安全隐患极大。为贯彻落实“12.01”市区两级会议精神,确保学生生命安全,拟开展整治学生违规骑行电动(摩托)车专项行动,恳请所有家长高度重视并协助配合!

一、中学生骑电动车危害

      1.很多中学生骑电动车,完全是出于攀比的心理,虚荣心作祟,盲目跟风,这样不利于学生良好品行的培养。

      2.电动车虽便捷,但稳定性和安全性能较差,中学生遇到紧急事件时的控制能力弱,很容易导致惨剧的发生。

      3.中学生往往性格冲动,骑行电动车一般车速较快,容易引发交通安全事故。

      4.中学生骑电动车搭载其他同学,若因骑车带人引发交通安全事故,小则引发不必要的经济矛盾纠纷,大则给彼此家庭带来不可逆的伤害。

      5.有些中学生骑电动车甚至超标电动车时,喜欢在路上玩漂移、飙车、翘车头,做出危险动作,威胁到自身和他人生命安全。

      6.中学生往往不熟悉交通法规,经常出现超速、超载、逆行、带人、随意占用机动车道、随意变更车道、不遵守交通信号灯等违规行为,造成极大的交通安全隐患。

二、正确认识相关法律法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未满12周岁不得骑行自行车;未满16周岁不得骑电动自行车(共享电动车);未满18周岁不得驾驶电动轻便摩托车、电动摩托车和普通摩托车等交通工具;年满16周岁的学生骑电动自行车必须悬挂号牌、佩戴符合国家3C质量认证的安全头盔;不得加装遮阳伞、不闯红灯,后座不得载人,安全文明驾驶。年满18周岁以上驾驶电动轻便摩托车、电动摩托车和普通摩托车,必须持有相应的驾驶证及行驶证.并佩戴安全头盔;电动轻便摩托车不准载人,电动(摩托车)后座不得乘坐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

      未成年人违法也要接受相应的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未成年人无证驾驶机动车(含电动摩托车),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罚款由未成年人的监护人负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未成年人违法驾车造成交通事故的,应承担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责任。

三、家长需要履行好监护责任

      1.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积极维护交通秩序,做到骑电动自行车必须上牌,同时佩戴安全头盔,不加装遮阳伞,不开老年代步车等不具备载人条件的车辆,以实际行动,做好孩子的榜样。

      2.要对孩子进行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培养孩子良好的交通行为习惯,跟孩子一起学习交通安全知识,认识交通标志、危险标志、禁止标志。公安交管部门将严查无证驾驶、违规载人、闯红灯等行为,对学生违法违规行为一样严查。一经发现未成年人有以上违法违规行为的,将依法处理,对学生家长进行教育训诫。

      3.行车过程中做到安全驾驶,文明驾驶,做到不开斗气车,不强行超车,不超员超载,不超速行驶,不闯红灯,不饮酒驾驶,不随意变更车道不乱停乱放不车窗抛物文明礼让行人。

      4.为了孩子的安全,家长们要履行好教育和监护责任,不违法违规为学生购买和提供电动车、摩托车等交通工具出行或上下学。

四、学生上下学建议

      1.适当改变出行方式。建议根据距离远近采取学生自己步行、骑自行车、家长亲自接送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等方式上下学。

      2.正确佩戴安全头盔。骑电动车、摩托车出行时,家长和学生都得佩戴安全头盔,一人一盔,安全伴随。

      3.定点错时接送。家长要与孩子约定好合适的接送地点,并配合学校保卫人员的疏导把接送车辆停放在合理位置。建议适当远离学校大门口,所有接送学生的车辆一律不得进校,避免造成校门口附近交通拥堵,接送时不可超载。

五、学校整治要求

      经校行政会研究决定,即日起,学校将不定期联合辖区交警中队针对学生违规骑电动车、摩托车上下学进行集中整治。

      1.家校携手,共育成长。家长要对子女违规驾驶电动车、摩托车等行为进行自查自纠,从源头上杜绝违规出行的现象;做好交通安全教育管理,教育子女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并配合学校做好出行方式登记。

      2.严查严管严要求,筑牢交通安全网。未满16周岁的学生违规骑电动自行车、摩托车;年满16周岁的学生驾乘改装电动车,占用机动车道,未佩戴安全头盔、超速、超载、飙车等违法违规行为,一经发现,学校将通知其家长到校配合教育;同时学校将对学生进行全校通报批评,取消年度评优评先资格和入团资格,给予记过处分,并将处分记入学籍档案和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被交警部门查获或通报的,将由交警部门根据交通法规依法处理。

      孩子的安全是每个家庭的最大心愿,保障学生的交通安全,是我们共同的责任。让我们携起手来,用自身良好的交通行为和安全防范意识教育影响孩子,共同构建我们的安全和谐家园。

      最后,祝广大家长朋友工作顺利、阖家幸福、万事如意!

惠阳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惠阳区秋长金辉实验学校

2023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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