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币是国家法定货币
拒收现金是违法行为
拒收人民币是一种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规定,以人民币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公共的和私人的债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我们应该尊重人民币的地位,遵守法律法规,共同维护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
为进一步完善和优化人民币流通环境,维护人民币的法定地位,落实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整治拒收现金的工作要求,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中原银行平顶山矿荣支行开展“整治拒收人民币”宣传活动。
整治拒收现金专项工作是为了维护人民币法定地位,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人民币流通秩序。通过整治拒收现金行为,优化现金流通环境,提升公众使用现金的获得感、幸福感,进一步推动形成全社会自觉接受、使用现金的良好氛围。
活动期间,我支行工作人员到附近商户进行宣传,发放宣传折页,粘贴“支持现金支付”标识牌及海报,使商户们能够直观感受到整治拒收现金行为的重要性。
支行工作人员通过深入周边小区以及商家、超市等行业进行宣传,传达与讲解不得拒收人民币的相关内容,签订“不拒收人民币现金承诺书”,强化现金服务意识,保护人民币的法定权威。
通过开展本次宣传活动,帮助更多的商户了解人民币的法定地位,了解拒收人民币是违法行为,引导商户充分尊重消费者的支付结算习惯,让消费者自主选择适合自己的结算方式,有效净化人民币流通环境,维护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