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幼|教育质量提升行动】知法守法 与法同行——合肥市丰乐亭路幼儿园家长学校主题活动(二)

合肥市丰乐亭路幼儿园
编辑于2023-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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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幼儿园是孩子们人生启蒙教育的第一站,为进一步加强校园法治宣传教育,积极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深化幼儿园的法治教育,提高老师们的法律意识,合肥市丰乐亭幼儿园特邀大一班家长李律师为老师们送上一堂丰富的法律知识课堂。

学法知法

  讲座中,李律师结合自己的工作经验和真实案例为老师们讲解了未成年人的定义、深刻剖析了未成年人犯罪的多种原因,以案释法、以法论事,将法律条文和法治精神传达给教职工,讲解了有关防止未成年人受害的常识,以案说法、以法析理,引发教职工共鸣。老师们表示要在育人的教育过程中做法治的践行者。

何为未成年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七条: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成年人。不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为未成年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八条: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九条: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未成年人犯罪率居高不下的原因

  原因一:家长的教育方式不正确。过分溺爱,放任自流,会使孩子好逸恶劳、物欲膨胀。简单粗暴,过分严厉,会使孩子变得自卑、心存憎恨。

      原因二:处于离异和留守家庭的孩子往往缺乏教育,体会不到家庭的温暖和爱。

      原因三:缺少沟通、缺乏对孩子的尊重。

预防犯罪教育应该怎么做

  父母及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对未成年人的预防犯罪教育负有直接责任,应当依法履行监护职责,树立优良家风,培养未成年人良好品行。

      学校:学校应当聘任从事法治教育的专职或者兼职教师,并可以从司法和执法机关、法学教育和法律服务机构等单位聘请法治副校长、校外法治辅导员。学校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开展心理健康教育。

      社会:青少年宫、儿童活动中心等校外活动场所应当把预防犯罪教育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内容,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职业培训机构、用人单位在对已满十六周岁准备就业的未成年人进行职业培训时,应当将预防犯罪教育纳入培训内容。

  此次法制宣讲进校园活动,是幼儿园法制教育宣传的有效支撑,也是创建平安校园的关键所在。今后合肥市丰乐亭路幼儿园将继续高度重视对全体教职工进行法制教育,时刻不放松安全这根线,树立依法治校、依法执教的理念和工作态度,将理念付诸实践,贯彻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办好人民满意的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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