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人民银行关于整治拒收人民币现金的工作要求,积极响应上级行工作部署。为了维护人民币流通秩序,创建良好的人民币流通环境,保护消费者权益,台州桔乡支行组织员工进行了此次的“整治拒收人民币现金的”宣传活动。
建行员工积极走出网点,走进社区广场和周边商户,着眼于商超和个体工商户这两个重要群体,为他们开展极具特色的“整治拒收人民币”宣传活动。
在2023年12月25日、26日在附近商铺集士茶庄老板进行整治拒收人民币”宣传讲解并发放折页。
同时在附近商圈内店铺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是人民币,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以通知、声明、告示等方式拒收现金”,向商场收银员宣传“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推广非现金支付工具时,不得炒作无现金概念”。
在网点摆放整治拒收现金相关的宣传资料,加强厅堂工作人员对厅堂的客户宣传。促进公众对整治拒收现金行为相关政策了解和认识,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爱护人民币;禁止损害人民币和妨碍人民币流通”。
同时持续优化支行现金服务,确保为周边居民群众提供高质高效的现金服务,满足广大金融消费者小额兑换、残损币兑换等现金服务需求,提高广大消费者的金融服务满意度。
此次活动面向来行客户,并辐射周边商户,获得了群众的一致认可。通过此次宣传活动,让更多市民了解到一拒收人民币现金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尤其是对于不习惯使用移动支付方式的老年人提供了支付便利。台州桔乡支行将继续加大宣传力度,普及推广整治拒收人民币现金及人民币现金知识,助力营造自觉维护人民币国家法定货币地位,净化人民币现金流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