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体措施的落实落地,按照《关于开展“同股不同权”改革工作的通知》要求,历下区行政审批服务局通过设立“同股不同权”服务窗口、定期开展企业走访等方式,多措并举推进初创科技型企业“同股不同权”改革。
一是设立“同股不同权”服务窗口,做好业务承办准备工作。在历下区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开设初创科技型企业“同股不同权”备案登记“绿色通道”,由区政务服务中心提供高素质工作人员作为“同股不同权”备案登记窗口服务专员。同时,对服务专员进行“同股不同权”备案登记政策背景、法律依据、材料提交规范、办理流程等内容的业务培训,为符合条件并有“同股不同权”需求的初创科技型企业做好章程备案承办服务准备工作。
二是开展企业走访,做好政策宣传工作。2023年12月21日下午,历下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场准入科服务专员来到山东省高新技术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进行走访,积极宣传“同股不同权”政策。现场交流中,服务专员向该公司负责商事登记的杨总解释了“同股不同权”改革的含义和内容。根据《公司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企业可在公司章程中自主约定表决权差异,在普通股份之外,设置拥有大于普通股份表决权数量的特别表决权股份。如果企业申请,历下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作为登记机关将会积极协助企业做好章程备案工作。
三是加大服务力度,做好后续支持工作。通过对山东省高新技术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的重点走访,我局了解到该企业属于享受创业投资企业抵扣应纳税所得额税收优惠企业,企业提出因经营需要欲变更地址,因经营范围有私募基金业务,需区金监局同意,企业还未和金监局沟通过。了解到企业需求后,服务专员立即与区金融局联系,协调企业变更住所的问题,目前企业已将材料提交金监局等待审批。
下一步,我局会继续加大初创科技型企业服务力度,制定精准化地支持举措,专人对接跟踪服务进度,做好后续支持工作,为初创科技型企业提供全方位的商事登记高效便捷服务。同时继续多措并举,积极推进初创科技型企业“同股不同权”改革,助力我区初创科技型企业的蓬勃发展,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新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