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作为国家唯一的统计法律
是统计数据的
“监督员”和“保护员”
2023年是《统计法》颁布40周年
《统计法》如一把高悬的利剑
守护捍卫着统计调查工作依法开展
让我们一起
来了解它的成长历程↓↓↓
统计法治工作大纪事
1998年2月16日
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坚决反对和制止在统计上弄虚作假的通知》,是党和国家为加强党风政风建设,坚持实事求是,坚决反对和制止在统计上弄虚作假所采取的重大举措,对于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推进统计改革和法制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2004年10月29日
全国人大常委会启动统计法实施情况执法检查。这是国家最高立法机关第一次对统计工作进行全面的检查和监督。
2016年10月11日
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会议指出,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根本出路在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
2017年4月20日
国家统计局成立统计执法监督局,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事业发展战略部署的重要体现,是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的重大举措,标志着全面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工作开启了新的征程。
2017年6月26日
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对统计违纪违法行为发现、调查、行政处罚、案件移送提出的程序性要求,明确了对领导人员、统计机构及有关部门责任人员、统计调查对象、统计检查对象等违纪违法行为的认定。
2018年7月6日
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构建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机制,推动各地区各部门严格执行统计法律法规,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
2019年10月至11月
党中央、国务院授权,国家统计局首次组织统计督察,监督检查有关地区和部门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统计法律法规、国家统计政令等情况,推动统计法定职责履行、统计违纪违法现象治理、统计数据质量提升。
2021年8月30日
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强化统计监督职能,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加快构建系统完整、协同高效、约束有力的统计监督体系。
四十年春华秋实,四十载风雨兼程,我们见证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颁布40年以来国家的发展变化。回首40年,统计法律法规对于维护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牢牢守护统计数据质量生命线,为统计事业发展保驾护航发挥着关键性作用。让我们携手前行共同书写海南区统计法治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