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良好的现金流通环境,保障社会公众支付选择权益,打造人民群众依法、便利使用人民币的良好营商环境,青冈农村商业银行组织开展“整治拒收人民币现金”宣传活动。
辖内各支行充分利用营业网点优势,利用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人民币是法定货币,拒收人民币现金是违法行为”“现金人人用,拒收法不容。维护人民币法定地位,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宣传标语;在营业大厅显眼位置张贴中国人民银行公告第10号和中国人民银行公告第18号,宣传规范人民币现金收付行为。全行所有机构100%参与。
开展网格化外拓宣传。工作人员对网点周边商户、学校、公共服务单位等进行走访和宣传,了解是否存在拒收人民币现金现象,并告知大家不得拒收现金及拒收现金违法行为的严重后果。
本次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了社会公众对整治拒收人民币现金工作的认识,增强了公众的合法权益保护意识。青冈农村商业银行将持续做好整治拒收现金的宣传工作,强化社会公众心目中人民币的法定货币地位,为辖内广大群众提供安全优质的金融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