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山东省绿色学校创建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教后勤字〔2021〕3号)要求,经自评、申报、验收和抽查复核等程序,省教育厅拟确定济宁市任城区唐口中心小学兴唐校区、吴村小学、陈河口小学3所学校为山东省绿色学校。
唐口中心小学对绿色学校创建工作高度重视,成立以校长任组长、分管校领导任副组长的绿色学校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唐口中心小学绿色学校创建实施方案》,协调推进绿色学校创建工作,对标《山东省绿色学校创建标准》。
唐口中心小学在省市区教育相关部门的领导下,系统梳理前期绿色学校建设工作,高质量撰写自评报告,提交详实的支撑材料,最终学校以优异成绩通过专家组评审。
此次获得“山东省绿色学校”称号,是对唐口中心小学践行绿色发展理念的充分肯定。学校将以此为契机,以“绿色学校”建设为抓手,以节能降耗为着力点,将绿色发展融入学校内涵建设,健全生态文明建设长效机制,打造绿色校园文化,为全体师生提供更加宜人的工作、学习环境,为学校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图文:梁臣臣
初审:侯加龙 卢振 史鹏飞
终审:闫茂峰 刘兴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