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兰区社区矫正管理局组织社区矫正对象进行《社区矫正法》集中教育学习

βυδπιπ
创建于2023-12-26
阅读 284
收藏TA

需扫码在手机上打开
文章后点击更新提醒

为强化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管和教育,增强社区矫正对象的法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12月26日,美兰区社区矫正管理局组织50名社区矫正对象到区司法局社区矫正中心教育培训室进行《社区矫正法》集中教育学习。

在学习开始之前,先由省厅选派民警许环斌组织大家观看《心中有戒》警示教育纪录片。

随后,许环斌警官向社区矫正对象详细讲解了《社区矫正法》监督管理内容及对再犯罪进行代价分析,使矫正服刑人员进一步明确了自身在社区矫正期间的权利和义务,不服从监管需要付出的代价。同时结合琼海市发生收监案例以及天门市撤缓收敛案例,以案说法,增强社区矫正对象的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

培训到最后,白龙司法所所长邝生站对参加培训的社区矫正对象提出四点要求:一是端正态度,服从矫正管理。社区矫正对象要提高身份意识、在刑意识,清晰自身定位,端正态度,自觉遵守入矫、请销假、解矫等有关规定,服从管教。二是加强学习,强化法律意识。要把刑期当学期,认真学习,尤其是法律知识学习,提升法治素养,守住道德底线,不碰法律红线,积极参加集中学习和公益劳动,努力进行自我改造。三是正视自己,严格约束自己。虽然服刑在高墙外,拥有相对的自由,但仍刑罚在身,要时刻提醒自己,一墙之隔,更应谨言慎行,自觉矫正罪错,顺利回归社会。四是懂得感恩,珍惜服刑条件。感恩社会政府给予的改造机会,引以为戒,努力克服困难,用积极的态度面对今后的人生,以自己的实际行动来回报社会。

阅读 284
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