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制拒收现金违法行为

常常
创建于2023-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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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创建良好的人民币流通环境,保护消费者的现金权益,2023年三季度支行开展主题为:“抵制拒收现金违法行为”的宣传。

         拒收现金属于违反人民币管理规定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对涉事单位给予警告,并处五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罚款;同时对负有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处罚结果将在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官方网站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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