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县梅园初级中学

第一届“梅园好家长”评选方案

    一、 指导思想

      家庭是孩子的一面旗帜,父母是孩子的一面镜子。父母用高尚的人格、丰富的学识、良好的习惯给孩子以熏陶,教会孩子怎样做人,塑造好家长的形象是家庭教育的关键。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家庭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提高家长对孩子健康成长、兴趣爱好、全面发展的重视度,激发家长陪伴孩子健康成长的责任感、荣誉感,进一步丰富我校家庭教育内涵,经研究决定开展公安县梅园初级中学 “梅园好家长”评选活动。

    二、评选范围及数量

      全校各年级学生家长,“梅园好家长”表彰率不低于30%,每班约10名家长。

    三、评选流程

第一阶段(12.25—12.28):公布方案,各班级在班级群中发布评选方案,明确评选条件。(评选标准见附件1)

    第二阶段(12.29—12.30):以班级为单位完成“梅园好家长”的推选工作,并填写好《推荐表》(见附件2)。纸质稿、电子稿:七年级交肖时雄主任,八年级交汪汝华主任,九年级交张克坤主任,年级收齐后于12月30日前交政教室钟丽艳主任。政教室、年级及家委会组成评审小组对推荐候选人进行评选,最终确定“梅园好家长”名单,并通过网络进行公示。

    第三阶段(12.31—1.5):表彰阶段,在家长学校活动中进行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    

第四阶段(1.6—1.31):事迹展播,学校根据各班递交的“梅园好家长”资料,择优在学校微信公众号上进行事迹展示,并邀请优秀家长代表进行家教方式方法经验介绍。

    四、评选标准


公安县梅园初级中学

2023年12月25日

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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