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币作为中国的法定货币,任何机构和个人都不得拒收。
东莞银行韶关分行为贯彻落实人民银行关于拒收人民币现金专项整治工作要求,积极组织开展整治拒收人民币现金,打造便捷现金服务点宣传活动。通过走商户、进企业开展点对点、面对面的宣传,积极向商户传达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提醒商家和个人应当依法接受人民币现金的支付。
在给客人找零时遇到过困难吗?商铺如有零钞等现金需求可就近前往银行网点办理现金兑换业务。银行网点会根据相关规定,按照合理需要的原则办理兑换。芙蓉新区支行与对硬币、小面额人民币有特殊需求的网点周边客户,建立定期服务工作机制,主动服务该类客户。
拒收现金是违法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现金 。人民币是我国法定货币, 一起行动起来 ,维护国家金融秩序 ,让我们的国家名片更加靓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