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60周年,1963年,浙江省委组成工作队,在诸暨枫桥区开展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的试点工作,在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没有捕人,而是组织他们学习中央关于对坏人坏事“必须以教育为主,以惩办为辅”的意见,引导他们敞开思想,展开辩论,依靠群众用说理斗争制服“敌人”的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
跨越一甲子年,“枫桥经验”在新时代伟大实践中不断丰富发展,在推广应用中不断创新发展,赋予了“枫桥经验”新的时代内涵和旺盛的生命力。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各地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紧紧依靠群众探索创新,从“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经过不断丰富和发展,成为我国基层社会治理的一张新“名片”。
坚持和发展好“枫桥经验”,首先要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坚持一切为了人民的不变初心和核心内涵。树高千尺,其根必深;江河万里,其源必长,新时代“枫桥经验”最突出的特点就是广泛建立的基层治理组织、矛盾调处中心,作为基层党员干部在社会治理中,要强化人民群众是基层治理的关键主体和矛盾化解的承担者,要主动遵循“从实践中来,到实践中去”的认识规律,发挥群众力量,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引领作用,利用好社区红色物业和微网格等组织发挥党员力量,进一步提高党在基层治理中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把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好、合理诉求解决好、智慧力量凝聚好。
坚持和发展好“枫桥经验”,其次要坚持法治德治相融合,坚持保障基层社会的生机活力和安定有序。国之兴衰系于制,民之安乐皆由治。面对现阶段我省面对的经济转轨和社会转型,要注重激活自治动能,鼓励基层创新,如组织居民“圆桌会议”,将居民的事的话语权交给广大居民,实现大家的大家办,多运用热心居民和志愿者为群众提供第一线的快速度调解服务;要坚持法治思维,推动观念更新,让依法化解矛盾,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政府文件起草、行政协议签订、行政争议化解中的作用,增强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和社会治理力量配置的精准性、均衡性和实效性。治理过程让群众参与、治理成效让群众评判、治理成果让群众共享,人民群众才能收获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其次找准法治与德治的契合点,立足当地文化特色,尊重社会公序良俗,以德治牵引法治、以法治保障德治,提升法治宣传教育的实时性、长效性、普惠性,推动全社会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优良法治环境。
坚持和发展好“枫桥经验”,最后要积极探索新时代科技和群众现实需求的良好融合。谋长远之势、行长久之策、建久安之基,“枫桥经验”之所以走过半个多世纪而历久弥新,久经检验依然生机勃勃,正因为它不因循守旧、故步自封,而是在实践中不断守正创新、与时俱进,新的时代要不断解答新的课题,充分利用物联感知、人工智能、云计算、大数据等新技术到社区和农村治理的各个方面,利用科技融合全天守护千家万户平安,还能对独居老人、留守儿童等特殊群体进行智能研判,做好关心服务,实现‘平安不出事’与‘服务不缺位’的有机结合,以数字化、智能化赋能基层社会治理,迸发出巨大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