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子镇中学关于拒乘低速(非标)电动三轮车、四轮车倡议书
亲爱的家长朋友:
你们好!
为落实《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滨州市进一步加强低速电动三轮四轮车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滨政办字〔2023〕46号)要求,提升文明交通意识,保障人民群众安全出行,滨州市教育局和博兴县教育和体育局分别下发了教育系统加强低速电动三轮四轮车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博兴县店子镇中学在此发起以下倡议:
一、做不购买、不驾驶、不乘坐违规电动三轮、四轮车的倡导者。2023年10月23日起,不购买、不驾驶、不乘坐违规电动三轮、四轮车,带头遵章守法、文明出行,与家里人、身边人共同学习、宣传、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共同创建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2024 年 4 月 1 日起,引导学生抵制乘坐低速电动三轮、四轮车。
二、自觉宣传和遵守交通规则。学生及家长要认真学习并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养成良好、文明的交通习惯。从我做起,积极宣传倡导学生家长遵守交通法规,提升交通安全意识。同时带动影响身边的亲朋好友,着力为学生安全着想,如发现有使用“违规电动三、四轮车”车辆和有超员、超速等违章现象的车辆接送学生,及时向交警、交通等部门举报。
三、不乘坐不驾驶违规电动三、四轮车。切勿允许家中老人驾驶违规电动三、四轮车接送孩子上下学。因市面上大多数电动三、四轮车未列入国家工信部下发的车辆注册登记目录,不能注册登记上牌,上路行驶属交通违法行为,发生交通事故经济赔偿难保障,学生及家长要自觉抵制乘坐或驾驶电动三、四轮车,保障自身生命财产安全。
四、争当文明交通义务监督员。以主人翁精神和实际行动,积极参与治理,做文明出行的监督者和劝导者,对不文明行为多一声善意的提醒,坚持从我做起,共同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安全出行。
家长朋友们,让我们从文明出行这件小事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不乘坐不驾驶违规电动三、四轮车,争当文明交通的实践者和维护者,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共同打造安全、有序、畅通、优美的交通环境。请家长认真阅读此倡议书,共同参与、积极配合,让我们携手共建平安校园,愿我们的孩子平安、快乐、健康成长!
博兴县店子镇中学
2023年12月
1、容易引发交通事故
低速三、四轮车价值低廉,在车速、制动、视线等安全性能方面存在较多问题。这类车辆由于操作简单,容易驾驶, 所以成为许多无驾驶资格的年老体弱人员的首选,这些人员没有经过正规的驾驶培训,又不遵守交通规则,横穿马路,随意拐弯掉头,不遵守信号灯,一旦发生紧急情况,极易造成车毁人亡的交通事故。
2、难以追究事故责任
低速三、四轮车没有经过任何审批和备案,也未购买任何保险,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赔偿无保障,容易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一些驾驶人员在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难以追查,会对生命财产安全带来较大损失。
3、容易造成交通拥堵
大量低速三、四轮车上路行驶,无证驾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闯信号灯、乱停乱放、逆向行驶等现象越来越严重,造成交通秩序混乱,道路通行能力明显下降,交通管理难度越来越大,极易造成交通拥堵,甚至成为威胁人民出行安全、扰乱城市交通管理秩序的一大问题。
亲爱的家长朋友们,为了您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家庭幸福,请自觉做到不购买、不驾驶、不乘坐三、四轮车、两轮摩托车、电瓶车,尤其不使用违规三、四轮车、两轮摩托车、电瓶车接送孩子,全社会行动起来,争当文明交通的实践者和维护者,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共同打造安全、有序、文明、畅通的交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