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校外培训监管,规范校外培训行政处罚行为等,2023年10月15日--17,唐山市丰润区燕山路小学结合学校实际,认真组织全校教师学习教育部颁发的《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教育部第53号),进一步规范了学校教师的教育教学行为,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同时维护了教育及教师队伍的良好形象,杜绝了在职教师擅自开展校外学科类培训的行为发生。
学校全体党员、领导班子先后召开会议,切实做到先学一步、深学一层,在《办法》学习上为基层做好表率。
全体教师集中学习时,纷纷表示,学习和遵守《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是教师职业的基本要求,也是保证学校教育质量和教师职业形象的重要举措。
每位教师还签订了承诺书,郑重承诺自己将树立良好的教育职业道德,积极投身于教育事业的改革和发展中,始终做知法懂法的“先行者”,守法敬法的“排头兵”,带头遵纪守法。学校重点告知所有教师:对中小学在职教师擅自有偿开展学科类培训的行为,依法从重处罚。
除集中学习外,教师们对于《办法》还开启了仔细研读并手写笔记的自学模式,对相关法律熟知于心、牢记于怀,增强法纪意识、不触红线。
学校大队部有效利用国旗下讲话,班队会面向全校学生进行了《办法》的普法教育,学生们积极表态,面对违法校外培训,坚决说不!
学校通过家委会、家长会,微信等方式向家长进行《办法》的普法宣传,提高了广大家长对《办法》的知晓度,并告知家长学校的师德师风监督电话及邮箱,自觉接受社会及家长的监督,家长表示将主动拒绝违法校外培训,给予孩子一个健康良好的学习环境。
通过此次学习,教师们坚决按《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要求约束自己的行为,杜绝有偿补课。将不断提高自己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坚定从教理想信念,坚守立德树人使命,维护教师光辉形象,真正做到以德立教、以德立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