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内,我国处于低收入或下中等收入国家行列,经济发展相对落后,“二元经济”结构特征明显。社会主要矛盾是人民不断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解决问题的基本思路也是通过加快发展,生产更多的产品和服务来满足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
但经过近40年的高速经济增长,我国基本国情也逐步发生了重大变化。整体处于由相对富裕向富裕水平过渡的水平。随着收入水平的提高,社会公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日益广泛。在此背景下,发展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的问题日益突出。社会主要矛盾已不再是“有”与“无”之间的矛盾,而是“好不好”“在什么层次上拥有”的矛盾,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要解决上述矛盾,就必须在继续推动发展的基础上,着力解决好发展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的问题,以“更好满足人民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方面日益增长的需要,更好推动人的全面发展、社会全面进步”。也就是说,我们不仅要有发展,更要有高质量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