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部、省、市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查的决策部署,切实提升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从源头上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坚决守住农产品质量安全底线。根据《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普法宣传贯彻工作方案〉宣传贯彻工作方案的通知》、《东方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年普法工作计划》等文件的要求,东方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结合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于2023年11月份开始,联合市农业农村局、各乡镇政府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普法宣传培训”活动。
活动期间,我局采取了多种方式进行普法宣传,一是到各乡镇政府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普法培训讲座,二是深入田间地头采取与农户面对面交流的方式进行普法宣传,三是到农资经营门店以现场解说方式对农资经营者普及农资经营方面的法律法规。
在宣传活动现场,我局执法人员悬挂宣传条幅,向农户和经营者分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海南经济特区农药管理若干规定》等宣传手册,并对现场群众提出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问题,均耐心的给予解答,以解决农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为重点,加强对农民群众的服务指导,普及国家以及我省禁限用农药、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等知识,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法治意识。
此次普法培训活动已覆盖大田镇、天安乡、八所镇、东河镇等乡镇,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海南经济特区农药管理若干规定》等普法宣传资料800余份,现场接受群众具体咨询500余人次。
通过此次普法培训活动有效提升了市民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形成了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这对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提升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开展此项执法活动,继续加大普法宣传和执法检查力度,为农产品质量安全提供有力保障,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同时,我局将进一步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