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即将参加第六学期岗位实习学生的一封信

用户19242963
阅读 338
收藏TA

需扫码在手机上打开
文章后点击更新提醒

亲爱的2024届毕业生们:

      你们好!

      根据学院人才培养方案,你们将于2024年1月进入岗位实习阶段。实习阶段是学生将理论知识与技能操作良好结合的重要时期,对学生成长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不仅仅能提高实践操作技能,更能让学生进一步认识社会、了解社会并适应社会,为毕业后顺利地走上工作岗位奠定基础。为了让大家了解学院在岗位实习各方面的安排和要求,帮助大家更好地完成岗位实习教学任务,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大家。

一、岗位实习安排

      岗位实习时间为六个月,时间为每年的1月至6月。

二、对岗位实习生的要求

      1.根据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印发《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教职成〔2021〕4号文件要求和学校制定的《江西环境工程职业学院学生岗位实习管理暂行办法(试行)》赣环院〔2023〕47号文件要求,第六学期岗位实习是大家毕业前必修教学环节,每位同学必须完成该教学任务。

      2.为保障你们的实习权益,在岗位实习前你们应与实习单位签订学生岗位实习三方协议,三方协议由二级学院代表学院与实习单位、你们共同签订,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签订好三方协议后要尽早交一份至学院备存。

      3.你们在岗位实习期间要按照岗位实习规定,登录平台(工学云),每天签到、每周提交实习周记,实习结束提交实习单位鉴定意见和实习总结报告。 

      4.你们的岗位实习成绩是由校内外指导教师依据实习标准,检查、批阅你们的实习总结报告,结合你们实习中的综合表现进行评定。

      5.岗位实习总评成绩采用优、良、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考核合格以上等次的学生获得学分,并纳入学籍档案。实习考核不合格者,延期毕业。学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重新完成岗位实习且成绩合格,获得学分,方可毕业。

      最后一个学期入伍或创业的学生,提供征兵录用函或注册法人、股东证明等材料,可抵免实习任务。

      6.岗位实习期间,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实习总评成绩以不合格论处:

      (1)未到指定实习单位进行岗位实习者;

      (2)未经学院允许,擅自中止实习,擅自调换实习单位者;

      (3)未经请假说明,擅自脱离实习岗位时间达三分之一者;

      (4)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受到刑事治安处罚者;

      (5)因个人过失,造成人身伤害、重大安全事故者;

      (6)实习单位评定成绩为不及格者;

      (7)《学生实习工作考核表》签章的单位与学院备案的实习单位须一致,无公章或公章与实习单位不一致的均视为岗位实习总评成绩不合格。

      7.你们到岗两天内必须报告校内指导教师,一周内将实习的作息时间安排告知指导老师,以便指导教师抽查指导;可通过电话、短信、QQ、微信、工学云等多种方式,每周至少与辅导员(班主任)保持联系一次。

      8.岗位实习期间,要提高安全防范意识,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谨防和杜绝生产事故的发生,注意交通安全,遵守交通规则,下班后应及时回宿舍,不得在外过夜。

三、期盼与祝福

      一去名门学海涯,苦历数载终归家。希望各位岗位实习同学在工作过程中,坚持诚恳认真、吃苦耐劳的精神,持续发扬只争朝夕的进取拼搏精神,勇担岗位责任,培养高尚职业道德,练就过硬职业技能,把自己锻造成为一名合格的毕业生。

      感谢各位岗位实习同学的理解和支持!祝大家工作顺利,身体健康!

江西环境工程职业学院

就业处

2023年12月25日

阅读 338
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