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行惠州东江明珠支行组织开展“整治拒收人民币”宣传活动

专项整治宣传活动在行动

近年来,随着各类电子支付的迅猛发展,现金交易数量和金额都在下降,“无现金出门”成为一种社会常态。电子支付本是件好事,但也不能因此否定现金在当今社会的意义和作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是人民币,包括纸币和硬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告示等方式拒收现金。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人民银行关于整治拒收人民币现金的工作要求,积极响应上级行的工作部署,建行东江明珠支行组织员工进行了此次“整治拒收人民币现金”的宣传活动。

工作人员深入社区,发放宣传折页,向群众宣传“人民币是法定货币,拒收人民币现金是违法行为”等知识。做好整治拒收人民币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

本次的宣传活动使公众更加了解人民币、积极爱护人民币。下一步,建行东江明珠支行将持续开展整治拒收人民币现金宣传活动,为维护人民币流通秩序,保护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而不断努力。

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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