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是孩子们快乐成长的地方,校园安全牵动着老师和家长的心。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运用法治理念,法治方式加强校园治理,促进学校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保护师生合法权益,切实把依法治理作为学校治理的基本理念和基本方式融入、贯穿学校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根据吴忠市司法局、教育局、吴忠市律师协会通知精神,12月22日,吴忠市盛元小学举行了公益法律顾问聘任仪式,特聘任宁夏麟翔律师事务所郭燕玲律师为吴忠市盛元小学公益法律顾问。
聘任仪式
仪式上,俞磊副校长宣读了《吴忠市盛元小学关于聘任郭燕玲律师为学校公益法律顾问的决定》以及公益法律顾问服务内容。
郭燕玲律师表示,成为一名公益法律顾问是一种责任担当。在聘任期间,将不断提高政治站位,严格维护“法”的权威,遵守“律”的要求,发挥“顾”的优势,增强“问”的自觉,将尽心尽力、尽职尽责为学校提供优质法律服务,保护吴忠市盛元小学师生合法权益,为盛元小学建设法治校园作出应有贡献。
随后,吴忠市盛元小学副校长俞磊同志为郭燕玲律师颁发公益法律顾问聘书。
法治讲座
仪式过后, 郭燕玲律师为学生们开展了以“平安校园反对校园欺凌”为主题的法律知识讲座。郭律师以生动有趣的语言为我校学生深刻讲解剖析了什么是校园欺凌、欺凌同学所付出的“代价”,重点围绕与学生学习和生活紧密相关的典型案例深入浅出的解读。
结合案例,郭律师向学生讲述受到侵害时应依靠法律、依靠老师、依靠群众、依靠智慧以及受到校园欺凌时家长、教育机构应对的措施。
活动效果
此次法律顾问聘任仪式,掀开学校法治建设、依法治校的新篇章。学校将以此次聘任仪式为契机,进一步推动依法治校、依法兴教步伐,健全领导机制、加大工作力度,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引领、推动、保障学校改革与发展,努力为法治中国建设贡献力量!
撰稿:哈美燕
初审:丁海萍
审核:俞 磊
终审:梁惠霞
签发:蒲 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