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系统阐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科学回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工作提出了“十一个坚持”的要求,为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作为一名乡镇纪检监察干部,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纪检监察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做到真学真信笃行,忠实履行职责使命。
一要增强法治意识。“纪检监察机关既执纪又执法,必须具备过硬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因此要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职务处分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在工作实践中,要自觉运用法治精神,以党章党规党纪、宪法法律法规为准绳,坚持事实为上、证据为王,做到精准执纪执法。
二要增强为民意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根本立场。纪检监察机关作为政治机关,要始终把“人民至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立足职能职责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聚焦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真抓实干解民忧、纾民怨、暖人心。
三要增强程序意识。执纪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律己。纪检监察干部必须严格依规依纪依法行使权利,在监督执纪执法中,强化程序意识,做到懂程序、讲程序,严格按照权限、规则、程序开展工作;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督执法工作规定和监察法实施条例等法规法律,确保在执纪执法办案的各环节手续完备、程序规范。
四要增强证据意识。证据是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是审查调查工作的基石。作为一名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在案件办理中必须全面、客观收集证据,做到所有违纪违法事实都有证据支持,所有证据都是严格按照办案规范收集,做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历史、人民和实践检验。
(堂堡镇 施常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