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市社会保险中心开展《社会保险经办条例》集中学习活动

大理市社保中心
创建于2023-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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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经办条例》自12月1日正式实施以来,为深入贯彻落实好相关规定,确保全体干部职工精准掌握和严格执行有关精神以及相关要求,12月18日,大理市社保中心组织开展《社会保险经办条例》集中学习培训会。

会上,稽核信息科重点围绕《社会保险经办条例》的立法精神、立法目的、立法原则以及总体框架、主要内容等方面进行了系统学习和详细解读。

会议指出,当前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进入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阶段,对社保经办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条例》是社保经办领域首部行政法规,自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出台目的是规范社会保险经办、优化社会保险服务、保障社会保险基金安全、维护用人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标志着社保经办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精细化迈上新台阶,具有重要的里程碑意义。

中心负责人要求全体干部职工要做到“三个掌握”:一是准确掌握原则要义,社会保险经办是国家公共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各项社会保险政策实施效果,事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我们在经办过程中必须遵循合法、便民、及时、公开、安全的原则;二是准确掌握便民利民要求,社保经办服务是社会保险体系的最后一公里,是社保政策与社会公众的一个连接点,我们必须要掌握经办服务便民化改革有关要求,强化宗旨意识,创新服务方式,不断提升群众办事体验和满意度;三是准确掌握风险防控要求,社会保险基金是社会保险事业发展的物质基础,作为社保经办部门,必须保障社会保险基金安全,为社会保险体系保驾护航,确保基金安全和有效运行,守护好人民群众的每一分“养老钱”、“保命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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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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