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第十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是人民币。以人民币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公共的和私人的债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人民币,为维护人民币流通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规范现金收付行为,工商银行黑河嫩江嫩兴路支行开展了整治拒收人民币现金宣传活动,积极向客户和周边单位进行宣传不得拒收人民币现金。
支行工作人员正在向客户讲解折页内容,宣传拒收人民币现金是违法行为
我行积极开展向周边单位宣传整治拒收人民币现金相关工作的宣传活动,引导公众正确看待人民币的地位和作用,营造共同维护人民币现金流通秩序的良好氛围,促进公众对爱护人民币、畅通人民币现金流通渠道的认识。
客服经理对收缴的残币进行挑选清分扎把
人民币国际化正在成为一种趋势,人民币在境外流通,成为国际上普遍认可的计价、结算及储备货币,人民币境外流通的扩大最终必然导致人民币的国际化,使其成为世界货币,进一步促进中国边境贸易的发展。边境贸易和旅游等实体经济发生的人民币现金的跨境流动,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双边交往中结算手段的不足,推动和扩大了双边经贸往来,我行积极为外国友人兑换零钱包,促进人民币的国际流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