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廉学校建设】清廉故事我来讲(二)——不贪为宝

创建于2023-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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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提高全校师生廉洁意识,建设校风清净、教风清正、学风清新的清廉学校,让清正廉洁之风浸润童心,使学校师生在润物细无声中接受廉洁教育,陶冶道德情操,播阳镇志和小学通过开展“清廉故事我来讲”栏目,分享清廉故事,传播清廉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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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家好,我是1702班的吴熙茜,我给大家分享的故事是《不贪为宝》。

       春秋时期宋国子罕,清正廉洁,受人爱戴。宋国有个人得到一块宝玉,拿去献给子罕,子罕拒不接受,献玉的人说:“我已经拿给玉工看过了,玉工认为它是宝物,所以才敢献给您。〞子罕说:“您以宝石为宝,而我以不贪为宝。如果我接受了您的玉,那我们俩就都失去了自己的宝物。倒不如我们各自保有自己的宝物吧。"献玉的人叩头,然后对子罕说:“小人怀中藏着宝玉,到哪里都不安全,还是把它送给您吧。这样就可以免于被谋财害命了。"

       于是子罕就把美玉放在自己住的地方,让玉工雕琢它,然后又卖了出去,把钱给了献玉的人,让他成了富翁。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贪得是祸,不贪为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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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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