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人民银行关于整治拒收人民币现金工作要求,维护人民币流通秩序,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规范餐饮、零售、公共服务等领域现金收付业务,优化现金流通环境、做好人民币现金服务保障,埠子营业所组织开展了“整治拒收人民币”宣传活动
我网点组建宣传小组,对所在辖区积极开展线下集中宣传,通过发放宣传折页等方式进行,对埠子镇渠北超市进行对点宣传,科普人民币现金是我国境内最为基础的支付手段,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同时对周边商户、社区居民的现金服务需求进行调研,了解周边商户和居民兑换零币、残损币方面的义务需求,完善长效服务机制。
除此之外我行员工还主动向商户宣传埠子营业所能提供现金存取、小面额及残币兑换等服务,解决他们担心使用现金带来不便的问题,提升商户的现金使用意愿,坚决抵制拒收现金行为发生。
此次活动,提高了周边群众的法律意识,周边商户纷纷表示会遵守相关规定,不得拒收人民币现金。下一步,埠子镇营业所将持续开展宣传工作,强调人民币作为法定货币的意义和重要性,传达不得拒收人民币的法律规定,确保人民币安全流通,更好地履行金融机构的社会责任和义务,为维护金融环境贡献一份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