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包括纸币和硬币,体现了国家信用,是最基础最广泛使用的支付工具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以人民币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公共和私人的债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
为积极响应上级行及监管部门的规定,工行港闸支行井然有序开展整治拒收现金行为宣传活动。
厅堂宣传
大厅显著位置摆放整治拒收现金宣传折页,网点工作人员向客户宣传并发放宣传折页;向商户负责人宣传并签订《不拒收现金承诺书》。
外出宣传
网点工作人员至附近商超发放整治拒收现金宣传手册,明确人民币的主体地位,提醒商户,切不可拒绝现金支付,并解释拒收现金的法律后果;提醒老年客户,理直气壮使用现金,一旦发现拒收现金,可立即向我行或者上级监管部门反应。
专题宣传
邀请商户开展“现金支付最合法,整治拒收靠大家”的主题宣传。告知商户应当保障公众的支付选择权,不得为公众使用现金设置障碍,不得拒收现金。
零钱包服务
为有效满足社会公众小面额现金兑换需求,畅通现金支付渠道,支行全面开展“零钱包”兑换服务活动,为网点客户、网格区内商户、社区居民送上便捷的金融服务,受大广大客户一致好评。
此次整治拒收现金行为的宣传,进一步向社会公众表明监管机构对现金支付方式的保障。在今后的工作中,港闸支行将一如既往将整治拒收现金行为纳入日常宣传推广中,不断捍卫人民币的主体地位,协调好各类支付方式的共同推进。
遇到拒收人民币现金行为该怎么办?
【明确告知对方其行为违法,无权拒收】
【向当地人民银行举办】
【拨打12363投诉举报】
【注意保留相关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