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广大青少年学生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质,推动学校法治教育的深入开展,普及《未成年人保护法》,引导广大学生学法、懂法、守法,12月21日灵石县人民检察院走进灵石县第三小学,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法治宣讲活动。
人民检察院的工作人员走进校园,为学生赠送宣传册,并且热情的和学生互动,先从了解“检察院”开始……
工作人员普及到: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10月17日经表决通过修订后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后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分为怠则、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法律责任和附则,共九章132条。该法将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
“法令行则国治,法令驰则国乱”。检察院的工作人员运用生动的语言、具体的案例,从贴合学生实际分享众多案例,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采用观看视频,解读宣传册等多种形式,绘声绘色地进行了法治知识的宣讲,引导同学们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念,提高明辨是非能力,将法治的种子播撒在学生的心中,教育同学们在遇到不法侵害时如何保护自己、帮助他人。
孩子们兴趣浓厚,初步了解到法律的重要性,也明白了遵法、守法的意义。
通过此次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学生的法律意识,并且引导学生从小学法、知法、懂法、守法,学会自我保护,提高法治观念和法律素养。相信在今后的学习与生活中,他们能够知敬畏、守底线,自觉遵守各项校规校纪、法规法纪,养成良好的习惯,做一名严于律己的守法少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