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是一座城市的内在气质,蕴含着推动城市发展生生不息的力量。2022年3月,市第五次党代会报告决定:全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出台《安康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建好用好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常态化推进志愿服务关爱行动,让文明之花竞相绽放。今年8月29日,《安康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安康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9月27日,陕西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批准,自12月1日起施行。
让我们从点滴小事做起
学文明条例
做文明市民
建文明城市
践行《安康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共建崇德向上幸福安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