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中小学生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进一步抓实校园安全工作,杜绝校园欺凌行为,推动平安校园建设,按照省厅、市局的部署要求,全市各级经文保部门以“护校安园”工作为抓手,采取多形式多角度全方位防范措施,全面筑牢校园安全防线。截至目前,共开展校园法安教育122场,调解处理校园欺凌案事件33起。
一、强化校园法制安全教育。组织公安机关法治副校长以预防欺凌和暴力为主题,召开法制安全教育专题讲座,增强学生遵纪守法和自我防范意识。督促学校建立法制员制度,及时发现学生之间矛盾纠纷及苗头性问题,帮助学生理性平和处理矛盾冲突,从源头上预防学生欺凌事件发生。同时,采用课堂教学、主题活动、编发手册、参观实践等多种形式,提高学生对欺凌和暴力行为危害性的认识,进一步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自觉遵守校规校纪,预防实施欺凌和暴力行为。
二、建立学生欺凌治理机制。配合学校开展校园欺凌治理工作,对实施欺凌和暴力的学生依法依规采取适当矫治措施子以教育惩戒,同时对有教唆、纵容、包庇、放任学生实施情节较恶劣的校园欺凌行为的监护人进行训诫。对涉嫌违法犯罪的校园欺凌监案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坚持宽严相济原则,切实做好施暴学生教育矫治工作。
三、加强校园周边巡逻防控。严格落实中小学、幼儿园周边“高峰勤务”、“护学岗”机制,配齐配强执勤警力,强化显性用警,针对上下学等重点时段、主要途经路段,科学安排巡逻查控勤务,提高巡逻密度和频次,及时发现、处置各类涉校违法犯罪活动,确保重要路段、重点时段校园及周边治安状况始终处于在控状态。同时充分运用视频监控、人脸识别等科技信息化手段,提高校园巡逻查控工作效能。
四、完善涉校案事件处置机制。对发生的涉校(园)案事件,各级公安机关始终坚持四个优先,即“优先受理、优先出警、优先立案、优先侦办”,进一步健全完善涉校案件线索摸排、快速出警、案件侦查等工作机制,坚持对涉校违法犯罪活动露头就打,快侦快破,及时查处打击涉校案事件,积极参与校园欺凌案事件案处置,维护校园正常教学秩序,保护师生人身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