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华社文章《新华时评•用好总书记指导的方法论|坚持干在实处,务求实效》中,强调了每一个共产党员尤其是领导干部,都要有敢为人先、敢干大事、干成大事的精神和魄力。这一主题对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来说,同样具有深刻的启示和指导意义。
执行工作是整个司法程序中的最后一环,也是最关键的一环,通过法院执行,当事人的胜诉权益得以兑现,裁判的价值得以实现,法律的权威得以彰显。自2016年最高人民法院提出“基本解决执行难”的要求以来,全国各级法院的执行工作均取得了重大成效,但从目前来看,法院执行到位率仍然较低的现状和人民群众的司法新期待还有一定距离,人民群众对“执行难”仍有诟病。
对于人民群众来说,唯有“纸上胜诉权益”变成“账上真金白银”才能真正提升获得感、满意度。如果法院的生效判决得不到执行,损害的是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对社会公平正义的信心、对党委政府的信任。如何攻坚“执行难”,推动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取得新成效,需要我们每一位执行干警具备敢为人先、敢干大事、干成大事的精神和魄力。
执行干警要想在新时代担当新使命、展现新作为,努力创造属于新时代的光辉业绩,必须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持续发扬敢闯敢为、敢为人先的拼搏创业精神,坚决摈弃“不想为、不能为、不敢为”的错误心理,争做善谋事、肯干事、能成事的有为干部。具体到工作中,执行干警要努力做到三勤:腿勤、嘴勤、手勤。执行工作要勤快。分到手中的案件,一定要第一时间阅卷,迅速发起查控措施,迅速出击,迅速办理。执行工作要勤奋。执行工作任务重难度大,要把工作搞好,需要我们花更多的心思,付出更多的心血。我们执行干警要积极投身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面对案件不等不靠,爱岗敬业,敢于担当。
执行工作是一个技术活,从想干事到能干事,需要有善于成事的能力作为支撑。执行难,难在哪里?单从执行工作来说,难在技巧,难在智慧,难在行动。案件从立案到执行完毕,不是申请人简单的按部就班,也不是审判之后的顺理成章,更不是执行干警介入之后的水到渠成。案件执行除了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之外,还要讲究执行方法和技巧。这就要求执行干警除了具备娴熟的专业知识之外,还考量执行干警的综合素质。
不管未来的执行有多困难,有多险阻,在这条蜿蜒向上的执行路上,执行干警们敢为人先,实干善成,一定可以向人民群众提交一张满意的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