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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莲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重点市场监督管理所12345市民热线12月典型案例

编辑于2023-12-25 阅读289

2023年11月23日接12345举报单,即举报人反映西安某商贸有限公司涉嫌虚假标注产品等级一事。目前此事已经办理完毕,现将办理结果回复如下:

一、工单基本情况

举报人反映西安某商贸有限公司经营的黄河黄小米标注等级为一级,涉嫌虚假标注,存在违法行为,要求查处。

二、工单办理结果

2023年11月30日,我局执法人员向投诉人发送投诉受理决定书,由于投诉人诉求被投诉人无法满足,被投诉人明确表示拒绝调解,2023年12月1日,向投诉人发送终止调解通知书。

对于投诉举报人所述事实,经核查,我局认为,被投诉举报产品采用的执行标准NY/T 893《粟、黍、稷及其制品》虽然未划分质量等级,但该标准规定的粟米加工精度、不完善粒、水分、杂质、碎米等理化指标与GB/T 11766《小米》的一级品质量要求完全一致。

因此,被举报产品标注质量等级属于标签瑕疵且不足以对消费者造成误导。

2023年12月4日10时41分,执法人员刘军锋,贺春娟向举报人发送举报不予立案告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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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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