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许昌市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管理方法(试行)》(许医办[2020]5号)文件及鄢政办10号文件精神,结合县医共体牵头医院意见建议,我院区于2023年12月15日至12月20日开展2023年第四季度城乡居民门诊重症慢性病申报鉴定工作。
鉴定工作开始前,院领导对工作进行部署。
鉴定工作有序进行中。
工作人员认真核对患者提供资料。
医保局审核三科孙主任亲临鉴定工作现场指导鉴定工作。
心电图检查进行中。
彩超检查进行中。
鉴定工作于20日下午圆满结束。
根据《许昌市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管理方法(试行)》(许医办[2020]5号)文件及鄢政办10号文件精神,结合县医共体牵头医院意见建议,我院区于2023年12月15日至12月20日开展2023年第四季度城乡居民门诊重症慢性病申报鉴定工作。
鉴定工作开始前,院领导对工作进行部署。
鉴定工作有序进行中。
工作人员认真核对患者提供资料。
医保局审核三科孙主任亲临鉴定工作现场指导鉴定工作。
心电图检查进行中。
彩超检查进行中。
鉴定工作于20日下午圆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