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银行乌海滨河支行积极响应人民银行关于整治拒收人民币现金的要求,以维护人民币流通秩序和保障社会公众支付选择权益为目的,于12月18日开展了不拒收人民币现金宣传活动。
活动期间,内蒙古银行乌海滨河支行的工作人员深入商圈,向商户强调了人民币作为法定货币的重要性和不得拒收的法律规定。他们通过发放宣传折页,引导商户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等方式拒收现金,并签订承诺书,为商户兑换零钞及不易流通人民币。
此外,内蒙古银行乌海滨河支行的各营业网点也在厅堂内宣传角摆放了宣传折页,LED电子屏全天播放不拒收人民币现金宣传标语。这些措施旨在让客户充分了解消费者支付选择权益,履行金融机构的社会责任和义务,为维护安全和谐的金融环境贡献一份力量。
下一步,内蒙古银行乌海滨河支行将继续开展不拒收人民币现金宣传工作,引导广大群众了解人民币知识,更好履行金融机构的社会责任和义务,为维护安全和谐的金融环境贡献一份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