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觉遵守燃放规定,共建文明和谐城市
 ——店子镇中学致学生和家长的一封信


亲爱的同学、家长朋友: 

你们好!首先祝愿同学们学习进步,健康快乐!新修订的《滨州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审议通过。修订后,我县建成区:东至205国道,西至新城三路,南至滨河大道,北至永和转盘(包含上述道路)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违法信息录入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并向社会公布。 

在此倡议广大学生和家长: 

一、自觉遵守市政府规章规定,不在禁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 

二、支持拥护市政府禁燃禁放规定,积极劝阻他人不违法燃放烟花爆竹; 

三、积极举报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四、家长以身作则,加强对子女的教育、管理和监护,做文明守法的好公民。亲爱的同学、家长朋友们,让我们自觉遵守禁燃禁放烟花爆竹规定,共同守护安宁、和谐、洁净的居住环境,为创建品质滨州做出应有贡献! 

                       博兴县店子镇中学

                         2023年12月20日

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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