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科技特派员优势,助力乡村产业振兴

流年逝水
创建于2023-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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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科技特派员制度推行20年来,在推动乡村振兴发展、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新时代赋予了科技特派员新使命,也提出了新要求。要紧紧围绕乡村振兴战略要求,在拓宽服务领域、完善管理制度、创新组织模式、建立信息化管理平台上下功夫,以科技助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

    科技特派员制度于1999年发源于福建南平,是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工作时深入总结基层实践、科学深化提升、大力倡导推进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农村工作机制创新。科技特派员制度推行20年来,坚持以服务“三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科技人才为主体、以科技成果为纽带,在推动乡村振兴发展、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拓宽服务领域,实现全方位、全产业链服务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和国家重大决策部署,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大历史任务,是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抓手。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中国现代化离不开农业农村现代化,农业农村现代化关键在科技、在人才。科技特派员制度推行以来,坚持人才下沉、科技下乡、服务“三农”,科技特派员队伍不断扩大,成为党的“三农”政策的宣传队、农业科技的传播者、科技创新创业的领头羊、乡村脱贫致富的带头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要求是“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这不仅涉及农业产业发展,还涉及生态文明、精神文明和乡村治理等多方面。发挥科技特派员作用,要适应乡村振兴的需要,进一步拓宽服务领域,在原来主要按农业产业发展需要选派的基础上,向社会治理、城乡建设等其他领域拓展,由一产向二、三产业拓展,构建科技特派员全方位、全产业链服务的新格局,实现科技特派员服务领域全覆盖。

    完善管理制度,构建科技特派员工作长效机制

    科技特派员制度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建立和完善科技特派员工作长效机制,对于实现科技特派员工作制度化、常态化,提高科技服务乡村振兴的水平具有重要意义。一是建立政府相关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形成协调联动工作机制。紧紧围绕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要求,加强科技、教育、财政、人力资源等多个政府相关部门的协调联动,进一步明确我省科技特派员工作的总体思路、发展目标、重点任务、支持政策以及组织保障等,确保科技特派员制度有效实施。二是建立持续、稳定的科技特派员经费投入机制。在省财政设立科技特派员专项资金,支持科技特派员开展基层创新创业,加强科技特派员业务能力提升培训。建立起补助经费与服务绩效挂钩的激励机制,促进科技特派员制度可持续发展。三是进一步完善科技特派员激励机制。将科技特派员工作与职称评聘、评优评先、选拔任用挂钩,加大对优秀科技特派员表彰奖励力度,提高科技特派员社会认可度,充分调动科技特派员服务基层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创新组织模式,更好发挥科技特派员作用

    新时代赋予了科技特派员新的使命,也对科技特派员提出了更高要求。要进一步加强组织创新,让科技特派员在推动乡村振兴中发挥更大作用。一是创新科技特派员选派方式,改变以往主要由派出单位派遣的模式,以需求为导向,建立科技特派员与服务对象“双向选择”机制,提高科技资源的有效配置,实现两者更加紧密对接。二是转变科技特派员组织形式,解决单兵作战、服务单一、力量分散的问题。以县域为基本单位,根据县域主导产业发展需求,按照“学科链对接产业链、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的基本思路,以高效、协作为原则,跨学科、跨部门组建科技特派团,从而实现科技特派员扎根基层,从需求中来、到需求中去,让人才下沉、让科技下乡,有效服务乡村振兴和县域经济发展。三是创新科技特派员服务模式,引导科技特派员不仅能创新还能创业,不仅能生产还会管理。加强政策引导和支持,鼓励科技特派员以项目支持、资金入股、技术参股、技术承包等形式,与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龙头企业等服务对象结成利益共同体,构建兼具经营性和公益性多元化的新型农业科技服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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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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