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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厢区入伍优待政策
1.城厢区每年统筹安排一定数量的事业编和国企岗位用于定向招考当年退伍的大学毕业生。招收的事业编和国企岗位数量分别不低于当年退伍大学毕业生人数的10%,从2021年起入伍审核认定为大学毕业生的人员且退伍后1年内可享受此政策,入伍时为非大学毕业生、在部队自考取得大学学历、入伍地不在城厢区或退伍后超过1年不享受此政策。
2.当年入伍做眼睛近视激光手术矫正的大学毕业生,批准入伍后且未退兵的,予以报销手术费用(区征兵办核销标准每人不超过1万元)。
3.城厢区所有现役军人的胞弟或胞妹在本区学校初中、小学、幼儿园起始就读的,可以根据学位情况优先统筹予以安排。
经济待遇:两年优抚金: 每年27500元,两年55000元。城厢区学历奖励: 本科毕业奖励优抚金额的80%,即44000元,大专毕业奖励优抚金的50%,即27500元。退伍奖励: 4.75万元。津贴费:4.8万。学费补偿: 本科毕业最高补偿4.8万,大专毕业最高补偿3.6万。大学毕业生眼睛手术费:批准入伍且未退兵的大学毕业生区征兵办核销1万元。每年春节暖心走访慰问慰问600元。父母亲每年有1500元的体检费,每月300元的赡养费。
合 计: 本科毕业共有25.25万,大专毕业有22.4万(还有部队期间伙食费、服装费、医疗保险、探亲差旅费等)(大学在校生经济待遇中学历奖励、眼睛手术没有,其他一样)
享受优待政策的大学毕业生是指:从城厢区应征入伍时教育局认定为大学毕业学历的青年(含入伍当年10月份前取得毕业证或高级技工院校毕业并取得高级资格证书人员)。其中,对在莆田学院应征入伍的非城厢区籍大学生(计算为我区征兵任务数的)享受同等优待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