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司法所依托“四所一庭”联动机制,多元化解矛盾纠纷。2023年12月 19日,大同司法所、大同派出所成功调处一宗人身损害赔偿纠纷。
2023年12月14日早上06时许,庄某通过发信息和陈某约定好到海口市龙华区龙昆北路某广场进行谈判,两人如约见面以后发生急执,庄某从其驾驶的小轿车里取出一把开山大砍刀后下车追赶陈某,从停车处追赶经过某酒店一楼大厅和酒店停车场,陈某逃到酒店停车场门口外面时摔倒在马路上,当陈某从地上爬起来时被赶到的庄某持刀砍中右手小臂受伤,后来双方扭打在一起争夺砍刀的过程中又致陈某右手掌虎口处被割伤。2023年12月19日大同派出所委托大同司法所对该案件进行调解。
1、庄某于2023年12月19日向陈某赔偿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等费用一共人民币伍万伍仟元整(¥55000.00);2、陈某对庄某表示谅解;3、陈某收到被上述款项后,不得就本案再向庄某追索任何费用,不再追究上述一切法律及民事经济责任;4、此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至此,该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得到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