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平县消防救援大队
关于申报2024年度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
公 告
为切实做好2024年度辖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名录更新、调整工作,确保监管到位、不留盲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61号)、《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令第120号)等法律法规,督促社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现将《河北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向社会进行公布,请辖区各社会单位对照标准,认真自查,凡符合界定标准的单位,填写《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备案申报表》并加盖公章,主动向广平县消防救援大队进行申报登记。现将申报2024年度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工作公告如下:
一、申报期限
2023年12月20日至2024年3月10日
二、申报要求
对于2023年已申报确定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且至今单位未发生变化的,可以直接确定为2024年度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此次不再要求重新申报;对于新增的符合界定标准的社会单位,应依法申报;对于重点单位中因调整、整合或消失且已不符合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条件的,应及时上报,并经核查后从重点单位名录中予以调整删除。
三、界定标准、申报程序和方式
请辖区各社会单位对照《河北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认真核对,凡符合标准的单位,要主动向广平县消防救援大队进行申报,提交重点单位申报备案材料。经大队核准确认后,广平县消防救援大队向申报单位送达《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告知书》。同时,符合火灾高危标准的单位,要完成消防安全评估,及时向广平县消防救援大队进行备案。
附件1:《河北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
附件2:《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申报表》
联系人:康金龙
联系电话:0310-5492827
邮箱:gpxxfdd@163.com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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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河北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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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