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今社会,信息技术越来越多地应用于社会生活之中,给人民群众的生活工作带来了极大的便利。网上支付人成为日常重要的支付方式,大多群众选择这种便捷的网络支付方式,但并不意味可以拒收现金!《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是人民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人民币现金。拒收现金这种做法逾越法律界限,无视人民币现金法定货币的权威性。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支付方式,只允许网上支付,无形中剥夺了消费者选择权。
在本次拒收现金宣传活动中,广发银行莱芜支行以网点为主要宣传阵地,向至我行网点办理业务的客户普及相关知识,告诉客户拒收现金是违法行为,在日常生活中,客户有权选择现金支付,若商家拒绝可致电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热线或中国人民银行对外公布“拒收现金情况反应电话”进行反映、投诉、举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此外,我行员工利用工作之余,去附近网点向商户进行宣传,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同时,也是避免商家因意识淡薄而触及法律的红线,我行员工与商户签订《不拒收人民现金承诺书》,商户表示定会信守承诺,绝不拒收人民币!与此同时,我行主动提供更灵活、更便捷、更人性化的存取现、零钞兑换、残币回收等现金服务,提升公众使用现金的便利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