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水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协作机制来了

用户19007204
创建于2023-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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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动水利部门与检察机关良性互动,形成行政和检察保护合力,共同打击水利违法行为,12月15日,县水利局(河长办)与县人民检察院召开水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协作机制签约座谈会。    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森,县水利局局长、县河长办主任游勇辉出席会议,相关部门领导参加会议。

会上,双方围绕“检察长+河湖长”工作机制基础上取得的一系列河湖保护工作成果进行探讨和总结,利用好在水生态保护工作上检察院和水利局(河长办)的各自优势和职能,针对重难点水事违法行为和打击破坏生态刑事犯罪,进一步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行商讨,共谋解决良方。

会签仪式上,    陈森检察长、游勇辉局长代表两单位签署《罗源县水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协作机制》(以下简称《协作机制》)。双方围绕如何有机融合执法监督以及推动水利部门与检察机关良性互动达成共识,并为下一步工作作出了部署。

《协作机制》确定了“水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协作机制的主要目标任务和重点协作领域,通过建立会商研判、专项行动、线索移送、调查取证、案情通报、反向衔接等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水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的协同协作效用,加强对水利领域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保护,保障罗源县水利事业高质量发展。

下一步,县水利局(河长办)与县检察院将按照《协作机制》内容,进一步凝聚共识、统筹力量、加强协作,推动行政履职与检察监督同向发力,守护流域河湖、造福流域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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