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要建设的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既要创造更多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也要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
全面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系统谋划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一体治理山水林田湖草沙,开展了一系列根本性、开创性、长远性工作,决心之大、力度之大、成效之大前所未有,生态文明建设从认识到实践都发生了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的变化。实践表明,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是辩证统一、相辅相成的,建设生态文明、推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不仅可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而且可以推动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走出一条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
生态环境修复和改善,是一个需要付出长期艰苦努力的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必须坚持不懈、奋发有为。当前,我国生态文明建设仍然面临诸多矛盾和挑战,生态环境稳中向好的基础还不稳固,从量变到质变的拐点还没有到来,生态环境质量同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盼相比,同建设美丽中国的目标相比,同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要求相比,都还有较大差距。
如何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我们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在这段道路上,我们要遵循自然规律,不能盲目开发和利用自然。以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为基础,以自然规律为准则,以可持续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为目标。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使青山常在、绿水长流、空气常新。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坚持不懈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积极推动全球可持续发展。提高生态环境领域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