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镇消防救援队伍的灭火抢险救援力量,持续推进全国重点镇“一队一中心”建设,结合工作需要,灵山镇专职消防救援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灵山镇政府专职消防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政府专职消防员
岗位内容:1、消防知识学习、宣传、日常训练。2、灭火救援、日常执勤。3、完成镇党委、政府交予的其他任务。
招聘数量:1人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志愿投身消防救援工作。无违法犯罪记录。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无传染性疾病,无纹身,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于祖国,有志为消防事业做贡献。
3、男性,年龄18至35周岁,具备高中同等及以上文化程度(退役军人、有消防工作经历符合消防救援需要的专业技术人员、大专以上学历人员、持有B2及以上驾驶证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身高要求符合165cm以上。
4、身体条件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体重不高于标准体重(超重体重kg=身高cm-110)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优先招聘
1、在部队期间表现优秀的退役士兵;
2、拥有消防、化学、物理、电工专业大专以上学历的;
3、持有B2以上驾照、从事汽车维修、水电维修等取得相关专业的国家职业资格证者符合消防救援需要的专业技术人员;
4、有体育、文艺、写作、摄影或电子设备操作维护等特长者。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和机关事业单位的在职人员(含试用期内的新进人员),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和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4、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5、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录(聘)或其他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福利待遇
(一)工资待遇
政府专职消防员初步工资待遇不低于3500元/月(逐年增加),工资包含基本工资、高危补助、五险一金。担任正副班长、队长助理、装备技师、通信员、驾驶员等职务,增发200—500元/月不等的岗位补贴。参加省市比武考核取得名次,可给予相应奖励。
(二)生活待遇
1、政府专职消防员享受统一被装服装,实行集体就餐和住宿;
2、每年安排免费体检1次;
3、政府专职消防员每月休假天数为6天;
4、享受国家法律规定的婚假、护理假及国家法定节假日值班补助。
(三)政治待遇
在日常工作和灭火救援中表现突出的同志,按照要求给予立功授奖、评先评优;表现优秀、政治上要求进步的,按照程序发展为中共党员。
四、培训见习期
1、拟录用人员培训见习期为3个月,培训见习期采取集中封闭训练方式实施,见习期间表现优异者可提前录用为正式队员。
2、培训见习期内定期进行测试、评定,经测试或评定为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3、培训见习期间,发现其他不适合继续工作的相关情形,不予录用。
4、培训见习期间只发放基本工资。
五、报名程序
本次招聘仅采取现场报名与电话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
2024年11月15日-11月20日(每天8:00—18:00),截止时间为11月20日18:00。
(二)报名地点
灵山镇人民政府一楼党政综合办公室。
(三)报名所需材料
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居民户口簿、退伍军人持退伍证、全日制高中以上学历毕业生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两份及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蓝底照片5张,报名需填写统一印制的《灵山镇专职消防救援队公开征召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登记表》(附件)两份。
(四)报名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主要审查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和相关证件。资格审查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凡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报考资格。
六、考试办法
考试分为体能测试、体检、面试三个部分。
(一)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分为基础体能项目,由灵山镇专职消防救援队统一组织实施。考核科目:1000米跑、俯卧撑、10x4折返跑。(体能标准参照附件二)时间、地点由灵山镇专职消防救援队统一组织实施。
(二)体检
体检按消防员招录标准进行。体检费自理,体检时间、地点由灵山镇专职消防救援队统一组织实施。
(三)面试
按拟招聘人数1:2的比例从体检合格人员中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进入面试人员将进行电话通知。逾期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招聘资格。
总成绩按体能测试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保留两位有效数字)。因报名者自动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后出现缺,从体能合格人员中按照体能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
根据考试成绩及体检情况,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人员征召数量比例1:1.5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中共党员优先,其他人员按体能测试评定成绩排名确定考察对象,如体能测评成绩也相同,则共同确定为考察对象。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考察情况,确定拟招聘人员,并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天。
(五)报考者在整个招聘中使用的身份证及相关信息必须与报名时填报信息一致。
七、签订合同
公示无异议的,由灵山镇专职消防救援队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以政府购买服务审批表为准)。
八、管理使用
采取准军事化管理,工作期间实行24小时驻勤(住宿)制度,实行年度绩效考核淘汰制,经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关系。
请各位报名者注意: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请在招聘过程中保持畅通。
接受电话报名,同时发送附件《灵山镇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登记表》到灵山镇专职消防救援队邮箱:liuzequanxinlian@126.com
咨询电话:0376-2252080 灵山专职消防救援队
15837643516 消防救援队 刘队长
16691509586 消防救援队 张副队长
灵山镇专职消防救援队
2024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