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改革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的失策部署,以及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奇体系的意见》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强化医疗机构公共卫生职责,推动医疗机构落实传染病预防控制责任,根据上级部门关于落实《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控责任清单》的通知,我院12月19日开展《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控责任清单》培训会。
清单分为7个部分33条具体任务,包括传染病预防控制组织管理要求,传染病监测与信息报告管理,传染病流调与疫情控制,传染病救治防控,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控能力提升等内容,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承担传染病防控职责进行了规定,并对其他传染病防控工作提出要求,确保清单的全面性。
医疗机构应当对全院医务人员和新上岗人员定期开展传染病防治相关知识、法律法规和临床技能培训,并组织开展传染病防治应急演练,介绍和推广传染病防治先进技术。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承担传染病防控相关职责,医疗机构也应当依法依规完成卫生健康部门和疾病预防控制部门交付的其他传染病防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