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莫相信一夜暴富,警惕非法集资夸张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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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集资的定义和特征

非法集资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行为。公司、企业、个人或其他组织未经批准,违反法律、法规,通过不正当的渠道,向社会公众或者集体募集资金的行为,是构成本罪的行为实质所在。目前我国刑法规定了四种非法集资类的犯罪,它们分别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和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非法集资的定义专题为您提供最新最全的非法集资的定义相关法律知识,以及提供全国各地的非法集资的定义最快捷的律师在线法律咨询服务。

根据《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非法集资行为同时具备三个必要件:

一是“末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即非法性。

二是“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即利诱性。

三是“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即社会性。

非法集资常见的四种手段

一是承诺高额回报,

二是编造虚假项目,

三是以虚假宣传造势,

四是利用亲情诱骗。

谨慎投资,严防集资陷阱!

一是不要轻易相信所谓的高息 “保险”、高息“理财”,高收益意味着高风险。

二是不被小礼品打动,不接收“先返息”之类的诱饵,记住天上不会掉馅饼。

三是要通过正规渠道购买金融产品。不与银行、保险从业人员个人签订投资理财协议,不接收从业人员个人出具的任何收据、欠条。

四是注意保护个人信息,关注政府部门发布的非法集资风险提示,遇到涉嫌非法集资行为及时举报投诉。

要理性,不要侥幸

要稳健,不要冒险

要警惕,不要盲目

延安苑东路支行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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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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