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总书记强调:纪检监察机关是党内的“纪律部队”。作为纪检监察干部,要以实际行动争做党内“纪律部队”的排头兵。
所以,我今天想从“纪律”和“部队”两个方面来谈谈如何做好排头兵。首先,我想谈一谈“纪律”。受匡主任的启发,特意在网络上查找一下“纪”与“律”在《说文解字》当中的解释,“纪”在《说文》中的本意通“系”,墨子曾经用一句话解释过这个字,“譬如丝缕之有纪,网罟之有纲”,意思就是说千丝万缕总有一个总头,渔网有一个总的抓手,从这可以知道纪就是用来理顺丝线的,统领全局的;“律”,均布也。均布,古代用来定音的仪器,所有不正确的声音、声调,都要用“律”来进行规范统一,正所谓“千篇一律”,所以说“律”起的规范人们行为的作用,是人们必须普遍遵守的一种行为规范。
了解了这两个字的本意,就很好理解纪律这个词的含义,也就更懂得从哪些方面来做到遵守“纪律”,我认为有以下三点:一是在工作生活中要遵守秩序。某种程度上,纪检干部的形象,代表党的形象,“贤者以其昭昭,使人昭昭”,我们必须时刻牢记职责使命,不仅要模范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强化维护党章党规的自觉,还要从中国优良的传统美德汲取营养,在家庭中、生活中做积极、正面、向上的典范。这所谓“君子慎独,不欺暗室。卑以自牧,不欺于心”说的也是这个道理;二是严格执行命令。“军令如山,不可动摇”,命令一旦下达,就必须彻底执行。我认为严格执行命令在遵守纪律的要求中处于核心地位,只有强有力的执行力,才能保证一个团体有序的开展工作。“执行在先,存疑置后”。在任何需要团队合作的工作中,如果每个人都觉得自己是对的,按照自己的思路去做,不统一到一个声音、一个指导思想上,那结局肯定是失败的;三是积极主动履行自己职责。正所谓各安其位、各司其职、各尽其责,每个人有每个人的位置,每个位置上有它的要求,每个人都应当尽心尽责去做好岗位要求做好的事,这样好的结果便水到渠成了。这就是韩非子所说的,“使鸡司夜,令狸执鼠,皆用其能,上乃无事”。这是我对遵守纪律的三点理解。
习总书记对部队提出了“听党指挥、能打胜仗、作风优良”十二个字的要求,同样对我们也提出了“忠诚干净担当、敢于善于斗争”的十二字要求。军队的天职就是战斗打仗,而我们正战斗在反腐败的最前线,就要像匡主任在之前的培训中多次用老一辈军事家的战法来教导我们的一样,要有猛打猛冲的干劲和强烈吃掉对手的信心。在任何一场斗争中,我想除了要有十足的冲劲干劲之外,还应时刻保持理性的思维和清醒的头脑,要有“敌军围困万千重,我自岿然不动”的从容、自信,还要有无论敌人筑起多森严的壁垒,我们都有众志成城冲破一切障碍的力量和决心。这样我们作为承担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天职的“纪律部队”,一定能在习总书记、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迎来“风展红旗如画”的那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