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禹乡综合行政执法队人员及职责

王禹乡综合便民服务中心
创建于2023-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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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队 长:刘 亚

    常务副队长:张晓军

    一分队:队 长:张晓军 13885485945 

队 员:刘艳辉 张 瑜

执法领域:安全、应急 环保、消防、私开等

    二分队:队 长:亢海计 13111019989 

副 队 长:曹 静 

队 员:杨 鹏 武 璐

执法领域:农业、市监、、卫健、文旅等

    三分队:队 长:续建斌 13835417499 

副 队 长:李 俊 

队 员:赵锦静 杨冬苗 

执法领域:交通、国土、住建、林业、环卫等

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制度

一、执法人员必须着装上岗,着装必须整洁,注重仪表。

二、行政执法实行一人一证制度,持证人必须严格按照证件中规定的执法类型,从事行政执法活动。

三、行政执法实行持证上岗制度,执法人员在执法活动中,必须全程佩戴并主动出示行政执法证件。

4、 开展行政执法工作要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5、 执法人员执行公务时必须依法行政,做到优质服务、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提高执法水平,提升执法、服务效率。

投诉举报接待制度

一、接待投诉举报人或接听电话,必须做到态度和蔼、耐心细致、言语礼貌、切忌草率、急躁、激化矛盾。

二、接待投诉举报人或接听电话,必须对投诉举报人的姓名、联系方式和所反映的问题认真规范地做好记录,并完整保存。

三、受理投诉举报事项,必须注意保护投诉和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严禁向无关人员泄露投诉或举报人的情况。

四、接到投诉举报后,要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审核。符合受理范围的,要认真填写投诉情况登记表,经分管领导同意核签后正式办理,并明确具体承办人。

五、负责调查处理的部门和承办人必须秉公办事,在十个工作日内,对反映的问题进行核实并提出调查结果、处理意见及对责任人的责任追究意见。

六、调查处理工作完成后,要认真做好备案工作。

七、对于投诉举报内容不属于受理范围或投诉举报人对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应做好相关解释说明工作,并告之其他投诉渠道。

案件办理制度

一、行政执法人员应按行政执法程序规定办理案件,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法规准确。

二、案件办理必须使用统一制定的法律文书,有关办案人员必须亲笔签名,他人不得代签。

三、执法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程序依法开展调查取证,客观、公正调查,认真负责违法案件查处工作。

四、涉及现场执法的,执法人员不得少于 2 人。执法人员应着装整齐,携带必要取证设备,主动出示执法证件以及有关执法文书。

五、执法过程中,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确保法律、法规、规章的正确实施。

六、办案人员要定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知识和相关政策,增进对现行政策法规的理解,全面提升业务素质和文明执法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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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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