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下,存在部分农村农户仍然存在规模以下违规散养(复养)生猪养殖场,且均未建设标准的环保设施,导致污水经沼气池后流入河道,造成水质污染。农村环境保护工作亟需加大对违规生猪养殖治理。
一是加大生猪养殖污染整治。进一步规范畜禽养殖空间布局,落实生猪产能调控机制,加快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组织开展新一轮生猪畜禽粪污源头减量和处理设施整体提升行动。全面落实河道巡查,严厉打击违法占用耕地、林地的违法养殖场,从源头上管控非法散养问题,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全面排查反弹复养、禁养区清除不彻底、可养区超总量规模养殖等问题,及时关闭拆除违规养殖场。严格按照技术要求规范规模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方式,严厉打击养殖废水超标外排、旱时“藏污纳垢”、雨时“零存整取”等问题,严厉查处生猪养殖业的环境违法行为。
二是水产养殖提质增效。指导桶装密集式养殖尾水处理设施提升改造,落实密集式养殖依法取水和依法用地工作,指导水产养殖户规范养殖、科学用药。加强对养殖规划禁养区水域巡查,防止出现新增牛蛙养殖等现象,巩固整治清退成效。发现水产养殖造成污染水质情况,移交环保部门进行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