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1月,我县实现限上单位零售额15.21亿元,增速21.8%,高于全市平均增速15.8个百分点;限上单位销售额增速36%,高于全市平均增速29.5个百分点,限上单位零售额、销售额增速均在全市排名第1位。
一是促消费活动效果明显。认真贯彻落实“山东消费提振年”、“泉城购”济南消费季等上级部署,充分发挥消费券政策乘数效应,组织限上汽车销售企业参与汽车消费券活动4期、组织40余家企业参与全市家电、零售类消费券活动2期。积极指导各镇街开展多种形式的重点促消费活动,营造浓厚热烈的宣传促销氛围,对深挖消费潜力、培育消费热点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二是月度纳新企业贡献较大增幅。今年以来,我县积极推动消费市场强力恢复,促进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扩面增量,挖掘培育优质企业,支持企业做大做强,努力实现高质量发展。1-11月份实现新增39家月度纳新企业,39家企业拉动作用强劲,贡献了较大纯增量,拉动全县限上销售额36个百分点,拉动全县限上零售额23.1个百分点。
三是双零融合持续拉动增长。依托创建全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不断坚持培育和招引并行推进,促进电商产业规模不断壮大,综合实力不断增强,目前我县有公共网络销售数据的限上企业26家,其中电商企业20家,1-11月份实现销售额8.05亿元,拉动全县限上销售额3.2个百分点;实现限上零售额7.21亿元,拉动全县限上零售额15.9个百分点。